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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我院招收國家計劃碩士生10名,其中巖土工程專業1名,結構工程專業6名,供熱、供燃氣、通風與空調工程專業2名,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專業1名。(請注意:03、04、05三個研究方向只接收免試推薦生報考,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請不要報考這些研究方向。) (二)報考條件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我院規定的體檢標準;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三)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見全國統一招生專業目錄。北京考生報名、考試均在北京化工大學。外埠考生報名、考試在當地進行,地點由當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指定。 (四)符合條件的考生需按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并按規定日期將下列材料交予我院教育處(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11月20日前,外地考生可以郵寄,郵寄地址:北京市北三環東路30號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教育處收,郵編:100013): 1、大學本科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復印件需加蓋院系所公章或檔案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公章); 2、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的本科生允許推遲到錄取前補交,但應提供學生證復印件); 3、個人簡歷一份(簡歷中如提到獲獎情況,請附獲獎證書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五)專業基礎課試題 專業基礎課試題(材料力學、結構力學、流體力學)均使用哈爾濱工業大學考題;我院不提供歷年初試業務課考試試題。 (六)我院2012年招收的研究生為國家計劃非定向培養,考生報名時,“報考類別”一項均選擇“非定向”。 (七) 復試、錄取 1、根據初試成績,按教育部公布的復試基本要求及我院復試標準分數線擇優進行復試; 2、對復試合格考生按復試總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3、錄取通知書一般在6月中旬發出; 4、入學報到時間為8月下旬。 (八)其他有關事項 1、學制為2.5年,入學后第一學年到哈爾濱工業大學攻讀學位課程,我院負擔培養費和住宿費,并提供研究生助學金,不收取學費。第二學年返回我院跟隨導師完成課題及畢業論文。(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07研究方向導師工作地點在我院深圳分院,攻讀此研究方向的同學第二學年需到深圳分院跟隨導師完成學業) 2、2012年招收的碩士研究生為國家計劃非定向培養,完成學業者擇優留院工作,解決北京市戶口。 (九)具體信息也可登陸我院網站:www.cabr.com.cn查詢,我院網站“招生招聘”專欄將在近期更新。 |
[發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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