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推薦免試,是指部分高等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推薦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招生單位進行復試的選拔方式。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為組長的接收外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接收外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各接收學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院長和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組成。同時各學院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接收外校推免工作小組,選派學術水平高、工作作風嚴謹、公正廉潔的教師參加復試選拔工作。 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接收專業及人數 我校接收外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類別分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接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專業為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內的國家重點學科或北京市重點學科,包括政治經濟學、世界經濟、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數量經濟學、經濟統計、金融統計與風險管理、國防經濟、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會計學、企業管理、旅游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保險學、稅收學,接收人數為64名,具體內容見表一。 接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專業為: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會計,接收人數為40名,具體內容見表二。 金融學院相關專業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今年試行以舉辦夏令營方式選拔,該項工作已于暑期結束,不在此次進行。 表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接收外校推免情況表
注:帶★號專業為我校自主設置的專業 表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接收外校推免情況表
三、申請人需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及其他違法違紀記錄,對學術研究或科學實踐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三)申請人所在高校須是“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或申請人所在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含國家重點培育學科)。 (四)申請人必須是教育部當年批準具有推薦免試資格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與申請碩士類型相對應的所在本科學校推薦免試資格(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和本科三年提前畢業的學生)。 (五)申請專業須與申請者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關。申請攻讀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申請人本科學習專業必須為非法學專業;申請攻讀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申請人本科學習專業必須為法學專業。 (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申請人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測評排名均需名列申請人所學專業總人數的15%以內;專業碩士研究生的申請人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測評排名均需名列申請人所學專業總人數的20%以內。 (七)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八)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申請人在本科學習期間必須修過相關高等數學課程且成績平均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 (九)申請會計學學術型碩士研究生除上述要求外,還要求申請人所在高校同時具有申請專業的博士學位授予權,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80分以上(含480分)。 (十)申請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除上述要求外,還要求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80分以上(含480分)。 (十一)對本科階段有公開發表論文、有科研成果、能證明有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潛質的申請者,專業排名、外語條件或高等數學成績中的兩項可適當放寬要求。 四、選拔程序 (一)符合以上條件的申請人在我校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詳見《中央財經大學()2013年接收外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二)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2013年中央財經大學接收外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網報時下載),須加蓋申請人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2.由本科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申請人已獲得本校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材料原件一份。 3.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備查)及復印件。 4.至目前為止的所有本科成績單原件一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大學英語六級考試證書原件(備查)及復印件。 6.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結項書等)及獲獎證書原件(備查)及復印件。 (三)我校將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評議,確定復試名單,并及時通知取得復試資格的申請人來學校參加資格確認、復試和體檢。 (四)學校及各學院組織復試: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科目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中央財經大學2013年接收外校推免生復試筆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2.專業課面試,滿分100分;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考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30%+專業課面試成績×60%+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10%。 五、錄取原則及要求 (一)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寧缺勿濫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方面的考查,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結合申請材料,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復試的三項成績中有一項成績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公示,如無爭議,即確定錄取,并對擬錄取的學生發出接收函。非我校研究生院發出的接收函,一律無效。 (二)擬錄取的推免生須按教育部的要求,持中央財經大學接收函,到本科所在學校教務處(或研究生院)領取推免生網報校驗碼,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并現場確認等。未獲得推薦免試網報校驗碼及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的推免生,錄取無效。 (三)我校正式錄取通知書統一于調檔政審后寄發給本人,寄發時間為研究生招生當年六月。 (四)被錄取的學術型推免生錄取類別為國家計劃內非定向。被錄取的專業學位推免生錄取類別為國家計劃外自籌經費,收費標準與我校2013年專業學位研究生收費標準一致,具體情況請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相關通知。 (五)我校確定接收錄取的外校推免生,未經同意,不得以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私自辦理出國留學()、通過“雙向選擇”進行就業以及再次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統一考試。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存在舞弊現象的; 2.申請人在本科第四學年學習期間有不及格科目的; 3.在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的; 4.患有嚴重疾病隱瞞不報的; 5.畢業論文成績在“良”以下(不含良)的; 6.其他影響錄取的事項發生的。 六、公示和監督渠道 (一)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報名流程、復試查詢、擬錄取查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cufe.edu.cn)中公布,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為:010-62288344,傳真為:010-62288895。 (二)接收外校推免工作過程由學校紀委、監察審計處全程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學校紀委、監察審計處監督電話為:010-62288223。 七、本辦法由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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