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0年在職法律碩士招生簡章公布,全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通知精神,2010年我校繼續招收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學位,具體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J.M)學位(學位代碼410100),75人。 其中法律碩士(保險法方向)由保險學院培養。 二、報考條件 1、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J.M)學位 2007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所有報考者須滿足報考條件。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考生須認真閱讀所報考學位類別應具備的條件,確定自己是否符合報考資格。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即使報名參加了考試,我校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 報名時間及程序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報名時間,具體查看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sslk(6月30日)。按網頁指示登錄有關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考信息。 網上報名成功后,生成資格審查表(自行核查用),核準相關信息并打印(務必打印)。 2、現場確認時間原則上在7月20日前(具體時間待定)。考生本人須攜帶網上報名自動生成的資格審查表、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以及學士學位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件(截至入學考試日期仍有效的居民身份證、軍官證,下同)按要求到指定現場照相,確認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北京地區為網上繳納報名費)并由現場確認報名點打印正式的資格審查表供考生簽字確認后交所在單位和我校進行資格審查。 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現場確認時須提交認證報告原件。 《準考證》由當地報名點發給考生。 詳情可于6月底(具體時間待定)登錄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sslk查詢。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通知,北京地區報名安排如下: 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7月2日9:00——7月14日20:00 網上報名網址:http://www.bjeea.cn,考生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后點擊“北京地區2010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報名”圖標即可進入報名網頁 報名交費辦法:北京地區“全國聯考”報名收費全部實行考生網上支付報名費的方式。考生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最遲應于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即2010年7月14日20:00前網上支付報名費,具體辦法詳見報名網頁上的有關說明。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010—59321108(7×24小時服務)。010—82652626轉6576、6612、6613(周一至周日9:00—17:30)。 現場確認時間:7月16日—7月19日 現場確認地點: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地區報名的考生須在照相前兩天登陸北京市報名網站查看具體照相、確認信息注意事項。 準 考 證:2010年10月9日—10月26日在報名網址下載。 四、報名考試費 五、考試科目及日期 1、法律碩士 (J.M)的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英語、專業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政治在復試中測試,由我校自主安排。 英語和專業綜合考試為全國聯考,英語聯考大綱為《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和專業綜合大綱為《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版)。 除考試大綱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劃定考試范圍,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2、考試時間及方式 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階段進行,具體時間另定;其余科目均為全國聯考或與全國聯考同時進行,全國聯考于10月30日進行,具體時間如下: 時間 學位名稱 10月30日 8:30-11:30 10月30日 14:30-17:00 10月31日 8:30-11:30 10月31日 14:30-17:30 備注 法律碩士 專業綜合 英語 —— —— 六、復試 考生可于2010年12月底(具體時間見我校研究生部網站通知)登錄研究生部網站查詢是否進入《復試名單》,進入《復試名單》者自行從網上下載《復試通知》。復試時須提交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齡證明。 1、復試內容:政治理論課、專業基礎知識、綜合素質。 2、復試方式:以口試為主。 七、錄取 根據入學考試成績(含面試),在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擇優錄取。 八、學習年限及學習方式: 學位名稱 學制 授課時間(擬定) 備注 法律碩士 3年 周五晚上,周六全天 學習期間不轉檔案、戶口關系,食宿自理 九、學位授予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按照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授予碩士學位。 十、聯系方式 有關考生的各類通知,均會在我校研究生主頁上公布,不再寄發書面通知。 我校網址: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index.htm 聯系電話: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電子郵件地址:yzb@uibe.edu.cn">yzb@uibe.edu.cn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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