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20日,全國已摸排培訓機構38.2萬家,其中發現問題25.9萬家,整改4.5萬家。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俊)今天(8月23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記者從會上得知,截至8月20日,全國已摸排培訓機構38.2萬家,其中發現問題25.9萬家,整改4.5萬家。為督促文件落實,10月份,教育部將再次開展全國范圍的專項督查。
新規發布:出臺首個國家層面規范校外培訓文件
“近年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開展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素質教育要求的‘應試’培訓,裹挾家長被動參與并成為普遍趨勢,干擾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招生入學秩序。” 教育部基教司司長呂玉剛說。
為解決校外培訓的難題,教育部第一步開展了專項治理。今年2月份,教育部等4部門印發《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的重點和治理步驟。
呂玉剛介紹,上半年各省均已出臺了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截至8月20日,全國已摸排培訓機構38.2萬家,其中發現問題25.9萬家,按照邊摸排邊治理的原則已經整改4.5萬家。
第二步是建立長效機制,教育部聯合有關部門起草了《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中央深改委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該《意見》。
昨天(8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這是第一個國家層面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系統性文件。
細化要求:培訓機構營業時間不得晚于20:30
《意見》對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提出了具體措施,細化了培訓安排。
場所條件方面,提出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師資條件方面,提出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等基本要求。
同時,《意見》明確,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域中小學同期進度。校外培訓機構營業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呂玉剛表示,《意見》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這剪斷了培訓機構和中小學招生的關系。
后續落實:10月份將再次開展專項督查
為推進文件落實,教育部要求,各地從實際出發以《意見》為依據,盡快制定、完善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從場所條件、師資條件、管理條件等方面提出細化要求,為開展整改提供基本標準依據。并且,要求各地針對每一所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依標研判,明晰問題,逐一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推動培訓機構逐一依標整改。
“10月將再次開展全國范圍的專項督查,確保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訓機構的整改工作。”呂玉剛說。
|
[發布者:BJ] | ||
相關閱讀:
·北京新高考方案:本科一批二批合并 2020年起統考只有語數外
·教育部:全國已摸排培訓機構38.2萬家 整改4.5萬家
·安徽2018年高考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出爐
·廣東2017高考改革政策及推進情況盤點
·2018年起高考英語考幾次?盤點各省新高考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