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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巿開南商工教室裝有監視器(箭頭處),校方指僅錄像、不監看,發生偷竊、沖突事件時,才調閱畫面。據臺灣《蘋果日報》
學校監視器后臺。據臺灣《蘋果日報》
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北市立人高中學生向媒體投訴校內教室加裝監視器,抱怨被當犯人、上課像坐牢。媒體查訪發現,臺灣北部至少三校在教室內裝監視器,尤以立人高中最夸張,監視器主機還設在辦公室供教師隨時監看。臺當局“教育部長”吳清基重批,把監視器當教學工具十分不妥,將請地方教育單位了解。 學校為安全考慮而裝監視器,多僅設在大門口、辦公室、校園死角處,但據媒體調查發現,臺北巿立人高中、開南商工及新北巿南強工商,均在教室內裝監視器,除立人隨時監看學生,開南和南強的監視器僅錄像、不監看,發生偷竊、沖突事件時,校方才調出錄像畫面還原真相。 據報道,查訪立人高中發現,每間教室前方設監視器、微型麥克風,黑板旁還有對講機,監視器主機設在行政辦公室,讓校長、老師隨時監看,若發現班級秩序不好,或有學生上課睡覺、聊天、傳紙條,監看人員會立即透過對講機要求老師整頓秩序,或下課后把學生叫到辦公室問話。校方也發給家長專屬密碼,可上網監看孩子上課情況。 不愿具名的立人學生控訴:“學校把學生當犯人看待,上課像坐牢。”該校家長會長林恭慶說,鼓勵學生自動自發學習更有意義,他從未上網監看孩子,將建議校方廢除監看制度。該校葉姓教師認為,監視器有助校園安全、也讓家長安心,不覺得上課會不自在。 臺灣律師許惠峰說,教室屬公開場所,裝設監視器不至于構成侵犯隱私,除非裝設在更衣室或廁所才可能觸法,但學校作法已罔顧學生基本權益。 臺灣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說,傳統狹義的隱私權是指私領域的行為,但隨著社會進步,應廣義解讀成“只要是我不想被看到的,均屬隱私權的一部分。”因此在教室裝監視器是否違法,有討論空間,這種情況在歐美不可能發生。 臺灣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把學生當疑犯 ,會讓師生關系更緊張。” 臺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馮清皇說,此舉已違反教育原理,將請督學到校了解,必要時請校方調整管理方式。 “教育部長”吳清基說,用監視器監控學生上課是否專心,不符教育理念,也不尊重老師教學專業自主,很不妥,將請地方教育單位了解。 立人高中校長張義勇回應,裝視訊系統事前獲家長支持,開學前也告知學生。另如開南商工在教室和部分辦公室裝監視器,南強工商在教室后方設監視器,兩校校長都稱只錄像、不監看,若有偷竊、沖突,可調閱畫面左證,但兩校學生皆抱怨:“被監視感覺很差、不自在,到校又不是坐牢。” |
[發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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