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15日電 (記者 郝孟佳)近日,教育部教育督導團辦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聯合主辦“北京2012教育督導與評價研討會”,來自全國的教育專家與教育督導工作者共200余人齊聚一堂,共同研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與督導評價之道。與會者強調,均衡發展中的“均衡”和“發展”是有區別但又不可分割的兩個維度。當前,不少地區存在均衡水平與發展水平的反差現象。 國家總督學顧問陶西平:差異是實現均衡的重要途徑 “推進均衡發展就是將提高義務教育的均衡水平和發展水平有機地結合起來。均衡是相對的,發展是硬道理。”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國家總督學顧問陶西平表示,均衡是義務教育系統中諸因素矛盾運動的階段性狀態,而發展是打破均衡再實現新的均衡的反復的動態的過程。據他介紹,當前世界教育的主題已經由入學機會的公平轉變為接受保證質量教育的公平。 “均衡不是沒有差異,縮小差距不是消滅差異。相反,差異是實現均衡的重要途徑。”陶西平提出,除了對困難地區和人群實行傾斜政策的差異外,還應當通過推動薄弱學校的特色發展,使薄弱學校形成某一領域的相對優勢,從而真正提高社會聲譽,在形成差異中縮小差距,同時也就增強了學校之間競爭的活力。他還提出,均衡也不是否定選擇,可選擇是公平的重要內涵。 教育部督導辦副主任周堅:要避免片面追求均衡 “在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中,要避免片面追求均衡,只注重均衡水平,不注重教育發展水平。”教育部督導辦副主任周堅介紹說,教育部規定,必須是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都達到本省(區、市)辦學基本標準的縣,才有資格申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縣的評估認定。這是義務教育實現均衡發展的前提和基礎。 “均衡發展和特色發展是相輔相成、有機結合的關系。均衡發展不是要求學校‘千人一面、整齊劃一’,而是鼓勵學校在達到國家基本辦學要求的基礎上辦出自己的特色。”周堅指出,就個體而言,均衡是基于尊重個性和差異的均衡,使每個人的個性潛力得以最大程度的發展。就學校而言,教育均衡不僅重視質量,還重視在質量基礎上的特色發展,鼓勵學校間形成不同的發展優勢,在學科師資、教學、學生管理等方面凸顯本校特色。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線聯平:均衡發展不是“削峰填谷” “均衡發展不是‘削峰填谷’,而是通過提高辦學門檻,實現義務教育水平的整體提高。發展是教育事業永恒的主題,真正意義上的均衡是在發展中實現的,沒有發展,就談不上均衡。”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線聯平表示。 針對如何界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所處的階段,線聯平提出了三個層次,第一,受教育群體依法得到基本的教育保障,獲得平等的受教育權利,解決“有學上”的需求,實現受教育權益的均衡發展,這一階段為初步均衡階段;第二,受教育群體享受相對均等的教育條件保障,解決“上好學”的問題,實現受教育水平的均衡發展,這一階段為基本均衡階段;第三,受教育群體在教育過程中得到全面的關心和指導,個性差異受到關注并獲得發展空間,呈現“人人不同,人人精彩”的局面,這一階段為優質均衡階段。 (人民網-教育頻道 郝孟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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