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儒充舉著1996年澄邁縣教育局同意送審的《中小學民辦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南海網見習記者談彥麟攝) 張儒充擺出高中照片和畢業證書證明他的高中學歷是真實的,符合民師任用證的條件(南海網見習記者談彥麟攝) 南海網近日接到爆料稱,澄邁縣文儒鎮文儒中心小學一名語文教師,工作十年有余,至今沒有領到教育局的《民師任用證》。如今,只能靠打零工和種地維持生活。連日來,南海網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任教十年因無證被辭退 張儒充,澄邁縣文儒鎮文儒村委會良田村人,1986年于澄邁中學高中畢業,1990年9月至2000年8月,張儒充便一直在澄邁縣的文儒中心小學當語文老師。 “1996年海南省教育廳有文件下來,符合條件的老師就能領到民師任用證,我本人符合,但當地教育局沒有及時通知我補送有關材料。”張儒充告訴記者。1996年底發證時,文儒教辦同時和他一起進學校的兩位老師都領到了《民師任用證》,唯獨自己沒有領到。 他咨詢后得到當地教育局的解釋,他的高中畢業證沒有鋼印,懷疑是假的,所以退回檔案資料。“我的高中畢業證是真的。”張儒充給記者展示他高中畢業證上的鋼印,“人證物證都有,是他們沒有審查清楚。”后教育局跟他說可等待第二、第三批的民師發證,但實際已經停辦了。這導致了張儒充在2000年9月全縣民師辭退時被辭退。 “如今民師正在進行摸底登記,而我又沒有民師任用證。因此,我就變成不符合摸底的對象。我想請求上級政府認真核實,使我真正符合這一次民師摸底的對象,解決這歷史遺留問題。”張儒充跟南海網記者說。 返鄉謀生自辦私立學校 回到家后的張儒充,利用自己家的農房開了一所私立學校,專門為村里上不起學的孩子提供接受教育的機會。張儒充向幾位被辭退的老師提出要在村里辦一所私立學校的建議,不久就得到這幾位老師和當地干部群眾的支持。 2001年9月,張儒充和幾位教師便在良田村辦起了一所從學前班至三年級的私立學校。附近五個自然村跨兩個村委會的十幾位兒童到校就讀。這些學生當中,不少是輟學多年的孩子和上不起學的超齡兒童。 2005年,國家實行免除學雜費及課本費,海南安排1.5億元資金用于全部免除中小學生義務教育的學雜費,鄉鎮村中小學生每年免除雜費120元。村里上不起學的孩子終于有了免費義務教育的機會,張儒充便停止了辦學。 張儒充稱,他父母年老多病,妻子在家務農,孩子已經10多歲了,家里生活過得捉襟見肘,全家人只靠他打零工微薄的收入生活。而且因勞累過度,他的身體欠佳,生活愈加困難。“如果有《民師任用證》,也能補貼一點我的生活困境了。”張儒充說。 省教育廳:可在當地教育局復查 張儒充告訴記者,他多次到省教育廳和縣教育局詢問,一直都沒有人幫他落實。直到教育局最近要進行對被辭退教師摸底的工作,教育廳才有回應。 2012年9月18日,張儒充聯系到教育廳師資管理處,問1992年前參加工作符合1996年民師發證條件規定,但還領不到民師證的人符合這次摸底的對象嗎?其工作人員回答,若材料齊全,則需人證、物證要求當地教科局負責人對本人的身份進行確認就行。 據了解,根據海南省教育廳2012年8月15日發布的《瓊教師〔2012〕71號關于開展被辭退原民辦教師調查摸底工作》的文件,其調查對象是在1992年12月31日以前,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民辦教師任用證書(非代課教師任用證)而錄用的人員。 縣教育局:沒有文件證明不予復查 9月19日下午,張儒充到澄邁縣教育局去進行復審,工作人員告訴張儒充,教科局的負責人不在,因此沒有復審成功。 下午4時左右,南海網記者聯系到澄邁縣教育局人事科,其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關于張儒充沒有《民師任用證》的事,一切要按程序走。需要將材料交給學校、鄉鎮出具證明,請求縣教育局為張儒充補發《民師任用證》,再上交給教育廳。晚6時張儒充告訴記者,文儒中心小學稱沒有縣教育局的通知,學校不能幫他上交材料。 20日下午4時,南海網記者隨張儒充來到了澄邁縣教育局人事科,其工作人員一再稱負責人在開會,聯系不到。而他們只是按教育廳的文件辦事,復審需要由省教育廳下發文件證明。 接著,記者聯系到省教育廳師資管理處工作人員何江峰,他告訴記者1992年前參加工作符合1996年民師發證的條件卻沒拿到民師任用證的教師,只需有人證、物證要求教科局負責人對本人身份進行確認就可以,但要和當地的教育局溝通,畢竟審核是當地教育局負責的,他也會和當地教育局進行溝通。 而當記者等人連續兩天聯系澄邁教育局人事科的負責人,卻一直沒有回應。20日晚8時,記者再次撥通其負責人的電話,則已關機,無果。(見習記者談彥麟) (南海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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