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出臺《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實施意見》,明確了農村學校布局的基本要求,即保障學生就近入學。 四川規定,小學校點設置應使農村低、中年級學生上學單程一般不超過1.5公里,高年級學生上學單程一般不超過5公里。農村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寄宿,四至六年級學生以走讀為主,確有需要的可以寄宿;人口相對集中的村要設置和辦好村小或教學點。 針對“盲目撤并”現象,四川規定,凡是多數家長反對、學校撤并后到新學校往返交通不便、寄宿條件不能滿足需要、“大班額”現象突出的地方,不得強制撤并現有校點;對路途較遠、學齡人口變化大、撤并后群眾意見大、確有必要恢復的校點,應按程序恢復辦學。(記者 劉磊) (中國教育報 劉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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