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月17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庭,60歲的衡山農民周自然又一次坐在原告席上。 10年前,他在湘潭大學讀研究生的兒子周玉衡被人勒殺后拋尸校園。此案發生后,曾震驚一時。 當天,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七次開庭審理此案。公訴人指控2名被告人曾愛云、陳華章犯故意殺人罪。周自然請求“從速結案”,判處2名被告人死刑,并向2人索賠60萬元。 法庭上,2名被告人“互掐”,都極力指稱周玉衡是對方殺的,自己沒殺人。 “9年難結案,司法史上少見” 2003年10月27日晚,湘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2001級在讀碩士研究生周玉衡,被人勒殺后拋尸校園。經警方偵查,兩名犯罪嫌疑人正是周玉衡的同門曾愛云和陳華章。案發后,曾、陳兩人迅速落網,2003年11月11日被依法逮捕。 2004年7月,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同年9月10日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愛云死刑,判處陳華章無期徒刑;兩人共同賠償17萬余元。 一審宣判后,原告與被告均表示不服,分別提出上訴,引發“馬拉松式官司”。 案發至今已快10年了,而此案審判也歷時9年。這次已是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次一審開庭審理此案。此前,該院還曾三次二審此案。其間,湖南省高院和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幾次對該案作出裁定,均維持原判。 全程關注此案的湘潭一律師稱,據他得知,像這樣拖了9年還難以結案的案子,在國內的司法史上還不多見。 打官司9年,老父僅獲賠兩萬 周自然看上去十分憔悴,他至今都無法擺脫喪子之痛!而妻子在經歷喪子之痛后變得神志不清,常年需要人照顧。 這10年間,除了打官司外,周自然就在家里種幾畝地,幾乎沒有別的收入來源。從老家衡山到湘潭、長沙,從湘潭中院到省高院,周自然已記不清跑了多少回。 這次在法庭上,周自然提出了四點請求:從速結案;判處曾愛云死刑,立即執行;陳華章也要判處死刑;兩人共同賠償撫養費、教育費、交通費、精神損傷費等共計60萬元。 周自然說,案發至今,僅在2008年7月中旬,他領了陳華章賠償的2萬元,而曾愛云至今分文未賠。 在法庭調查環節,公訴人出示了證人證言、物證、書證、鑒定結論、現場勘查記錄等諸多證據。“盡管被告人曾愛云、陳華章或矢口否認殺人,或避重就輕,但本案的證據足以證明兩人故意殺人的時間、地點、作案手段和兇器、殺人行為的實施、作案后制造假象的犯罪事實……” 庭審現場 陳華章:事實成立,對指控故意殺人不服 法庭上,陳華章稱,自己以前與周玉衡的關系還算可以,沒大的矛盾。但曾愛云與周有矛盾,兩人鬧得不可開交。自己以前對周玉衡、李霞、曾愛云的戀愛關系不清楚。“曾愛云曾對我說,要好好教訓周玉衡。我以為他只是發泄,是氣話”。 對于公訴人的指控,被告人之一的陳華章辯稱,自己并未與曾愛云商議、合謀過,說要殺死周玉衡。但他承認,自己確實將10多片安定兌水過濾,放到了周玉衡的杯子里,但只是想幫曾愛云教訓一下周玉衡。 “指控我的事實成立,但指控我犯故意殺人罪,我不服。我自始至終都沒有殺害周玉衡的故意。周是被曾愛云勒死的。當時,我在現場看到,曾愛云用繩子將周勒倒在地上,我嚇懵了。曾愛云要我幫他抬尸,我起初害怕,沒答應。” “曾愛云就一個人把周拖出來,然后又回來對我說,他一個人拖不動,要我幫忙,還說‘兄弟,你裝作什么都沒看到’。我當時很慌亂,就答應了。然后就與他一起,將周玉衡的尸體抬到一樓的草地上。”陳華章稱,事后,他幫曾愛云清掃了現場,收起了棕繩、抹布和周玉衡的手機。 曾愛云:否認殺人,庭上“訓斥”公訴人 與此前多次庭審時一樣,這次在法庭上,曾愛云仍極力否認是自己殺死了周玉衡,而指稱是陳華章一人所為。 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后,法官問曾愛云“你對此有什么意見”,曾竟以訓斥的口氣當庭大吼道,“胡說八道!這是在包庇(陳華章)”,被法官制止。 法官問曾,以前為什么向公安機關說自己作了案?曾稱,“是被他們逼的”。坐在被告席的圍欄里,曾愛云甚至將腳搭在圍欄上,被法官喝止,“把腳放下來”。對于公訴人和法官的問話,曾多以“不知道”、“不記得了”來作答。 曾愛云的辯護人在法庭上極力的辯稱“曾愛云是無罪的,是被冤枉的”,“本案的所有證據都指向被告人陳華章”。該辯護人在一份14頁的《辯護詞》中稱,“本案之所以審判了七八次還不能定案,就是因為其中存在嚴重違法辦案的情況……” 曾愛云的辯護人還稱,曾愛云在以前的偵查階段所作的有罪供述,是因為受到了刑訊逼供。綜合以前的調查,法官當庭發表意見:偵查機關對曾愛云不存在刑訊逼供。法庭將綜合權衡所有證據進行判決。 案情回顧 茶杯中下藥弄暈后勒死同門 被害人周玉衡,與李霞同為湘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在讀研究生,兩人于2000年下學期開始談戀愛。2003年10月,該院研究生曾愛云與李霞相戀。周玉衡聽說曾愛云以前品行不端,遂將這一情況告知李霞。曾愛云對此很不滿。同院研究生陳華章也對周玉衡心存嫉妒。曾便向陳提出要教訓周玉衡,陳予以認可。 2003年10月24日至27日,陳華章先后4次到多家醫院以本人真實姓名及不同的化名購買安定24片。10月27日下午,陳華章將16片安定研磨成粉末,兌水過濾后倒入周玉衡的茶杯中。當晚8時,已出現頭暈乏力癥狀的周玉衡在陳華章的攙扶下,與曾、李在圖書館前見面。當晚,曾愛云趁李霞接聽電話時,到308寢室將周勒死。 審判回放 2004年7月15日 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同年9月10日以故意殺人罪判決曾愛云死刑,陳華章無期徒刑,剝奪兩人政治權利終身,判令兩人賠償17萬余元。 2005年8月1日 省高院對此案下達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并作出終審裁定:原審判決認定的曾愛云、陳華章犯故意殺人罪的部分事實不清,需要進一步查證。 2005年12月 湘潭市中院作出與原審結果相同的判決,原告周自然(周玉衡的父親)再次提出上訴。 2008年5月28日 省高院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審結果。周自然對這一結果仍不滿,要求兩被告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2008年6月 在省高院的終審裁定后,曾愛云向全國最高人民法院上訴。 2008年9月25日 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裁定,撤銷省高院作出的終審裁定,發回重審。 2010年年初 湘潭中院單獨對曾愛云進行審理。 2010年4月22日 對陳華章單獨進行審理。結果均與原判無異。 |
[發布者:yezi] | ||
相關閱讀:
·呆傻工科男八卦英語課 女碩士的同濟人生
·一男子考研失利 網吧玩3個通宵
·學子報讀考研培訓班 交錢之后被“轉賣”
·1200名西部計劃志愿者 兩年后考研可加10分
·“西部計劃”開始報名 服務期滿考研加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