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發布的“教授裸睡圖”。 圖片 近日,“廈門大學教授吳春明猥褻誘奸女學生”事件經網絡轉載后被鬧得沸沸揚揚,雖然吳春明目前已被校方暫停了研究生導師資格,但外界的質疑聲依然沒有停止。再加上校方對此事并未正面回應,更導致各種說法滿天飛。 有小道消息,無正式回應 廈大考古系教授吳春明“誘奸”女學生事件經網絡發酵后正在愈演愈烈,即使校方宣布已經“中止吳春明在歷史系教授委員會履職和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收研究生”,也未能平息傳言。 就在昨天,有消息稱廈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師向媒體承認,學校很早就得知了吳春明的事,“從學生在網上發第一封信起,學校就很緊張,找了吳春明,問他給學生承諾什么沒實現”,然而吳春明“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認了和女生開房的發票在國家課題里報銷”。 不過,這些說法并沒有得到廈大校方肯定的答復。記者昨天致電廈門大學,得到的回復僅是“一切尚在調查之中”。 而在最初由自稱是廈大研究生網友發布的舉報材料中,吳春明被描述成利用職務之便和手中權力屢屢勾引女學生,是個十足的“淫獸”。吳春明善于偽裝,表現得像正人君子,大大降低了女學生對他的警惕性。“他先挑選老家在外地、溫順聽話的女學生,借口報賬、會務等雜事制造更多接觸機會,其間伺機借口嚴厲批評,脾氣順服便展開下一步行動”。 法律專家:誘奸非犯罪 法律專家郭悅告訴記者,舉報材料和頻頻見諸報端的“誘奸”只能作為民間說法,但不能當作嚴謹的法律用語。“欺騙女學生發生性關系,和違背婦女意愿強行發生性關系是有本質區別的,并且如果這些女學生年齡超過14周歲,就已經具有自主行為能力,更不能就此認定吳某犯罪”。 “當然,如果舉報材料屬實,作為一名教師來講,于情于理都是非常過分的”。(記者賀涵甫) (廣州日報 賀涵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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