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和新聞出版總署7部委聯合發出《關于開展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決定自9月15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檢查。 |
[發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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