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為保證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體現“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為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英文名稱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教發函【2008】147號文)設立、按照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一所實施全日制本科層次教育的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學院具有獨立校區和獨立法人資格,學院的上級主管部門是河北省教育廳。 第五條、 學院的舉辦方是北京交通大學與融河(黃驊)科教有限公司。 第六條、 學院秉承北京交通大學的優良辦學傳統和先進辦學理念,以“進德修業,知行合一”為校訓,依托北京交通大學的綜合辦學優勢,根據現代科學技術發展趨勢,立足地方和行業經濟發展需求,遵循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成長規律,按照現代教育理念,逐步建立了“因材施教、分類培養、個性化發展、注重實踐能力”的人才培育機制,形成了“本科學歷+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的人才培育模式。培養適應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綜合素質高、動手能力強,具有創新能力和創業潛質的本科層次應用型人才。 第七條、 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校園占地1000畝,總建筑面積36萬多平方米,投資總額逾9億元。一期工程完成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包括教學樓、實驗樓、行政樓、學生宿舍、食堂及現代化的實驗室、體育場、數字化圖書館等15棟建筑。優美的校園環境、先進的教育教學設施、優雅的學習生活環境博得了廣大學生的認同和家長的好評。2009年全面建設的二期工程,建筑面積21萬平方米,涵蓋25棟樓宇,目前,包括第二、第三教學樓、大學生活動中心、第二學生食堂、學生公寓等主要建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學院實驗室建設累計投資近兩千萬元,已建成了面向全院各專業涵蓋工、管、文等學科需求的各類實驗室45個,近期投入600萬元的軌道交通等8個實驗室即將完工驗收并交付使用,完全能夠滿足在校學生的實習實訓項目。學院可容納12000名學生的正常教學和生活。體育館、會堂、培訓中心等文化體育活動設施也已全面開工建設,預計于2013年底完工,屆時一座設施先進、功能齊全、環境優美的現代化萬人大學將完全建成。 第八條、 學院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的應屆和往屆高考()生,學制4年。學生學業期滿且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授予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條、 學院地址:河北省黃驊市學院西路9號。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院根據河北省教育廳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本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并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一條、學院招生辦公室將生源來源計劃按要求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備案,并通過學院網站及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院的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 第十四條、學院的錄取工作按各省安排批次執行,一般在本科三批次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錄取考生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六條、按有關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績調檔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學院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八條、對無法滿足志愿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相關專業錄取,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確實無法滿足考生志愿意向的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學院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還需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嚴重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報考我院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使用省藝術聯考(美術)成績。已獲得省聯考合格證的考生,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文化課統考,凡文化課統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者,依照各省投檔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其中藝術(美術)不分文理的省份,報考我院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隊)。 2013年海濱學院藝術類專業在下列省市投放招生計劃: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江西、河南、廣東、貴州、甘肅、新疆 第二十二條、報考我院英語專業考生的口語加試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關于2013年學費: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學費14000元/年/生; 軟件工程學費13500元/年/生; 機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能源與動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自動化、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交通運輸學費13000元/年/生; 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英語學費11500元/年/生; 車輛工程、酒店管理為我院2013年新增專業,學費標準以河北省物價局文件為準; 住宿費:大一新生一律入住6人間,住宿費800元/年/生;大二起調整為4人間,住宿費1200元/年/生。 第二十四條、學院招生辦公室的聯系方式為: 咨詢電話:0317-8887322, 0317-8887323 (黃驊) 咨詢電話:010-51684458(北京) 傳 真:0317-8887027 網 址:www.bjtuhbxy.cn E-mail: zsbgs@bjtuhbxy.cn 通信地址:河北省黃驊市學院西路9號 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061100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3年4月13日 |
[發布者:yezi] | ||
相關閱讀:
·2013年廊坊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13年張家口學院招生章程
·2013年河北地質職工大學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3年河北勞動關系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13年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