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1日電(記者周小璐畢德鵬)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溫家寶總理就教育事業在過去五年間取得的成就,給出了這樣一組數字:“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五年累計7.79萬億元,年均增長21.58%,2012年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4%”,“全面實現城鄉九年免費義務教育,惠及1.6億學生”--這無疑為我國教育事業清晰描摹出了一條飛速發展的上升曲線。 國之命脈,端于教育。在未來5年,如何進一步提升教育事業改革力度,擴大教育公平的惠及范圍?記者就此采訪了部分政協委員。 何為真正意義上的教育公平? 對于“教育公平”四個字,搜索引擎給出這樣一條定義:所謂教育公平,是指國家對教育資源進行配置時所依據的合理性的規范或原則。 相比這樣一個嚴密規整的概念,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數字媒體研究所所長高文對其的理解則形象得多。他說,教育公平并不是指將100塊錢平分給100個孩子,讓他們每人均分一塊。這個公平,實際上更偏重于“機會”兩字。不管你是來自農村還是城市,無論你的家庭是貧窮或者富有,在同樣情況和標準下,確保青年可以得到同樣均等的機會,這就是“教育公平”。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數字媒體研究所所長高文接受記者采訪。 記者周小璐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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