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3日,湖北省招辦發布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與去年相比,除取消第三批本科批次外,還有幾處變化:試行分段填報志愿、增加院校志愿數、探索“院校+專業類”分類投檔錄取模式。 探索“院校加專業類”分類投檔 滿足招生多樣化需求 【新政】今年實行分類投檔錄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類、高職高專提前批文理類、藝術本科和高職高專,以及其他批次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省屬院校面向當地招生計劃、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費醫學生、經院校申請同意的報考生源較少的優勢特色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在平行志愿投檔時,將分類投檔的“專業類”與其他專業區別開來,分類投檔、分類錄取,分類公布調檔線。 【解讀】探索“院校+專業類”分類投檔錄取模式,是滿足考生升學差異性選擇和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需求。比如武大的護理學專業招生,多年來我省都是實行這個錄取模式。護理學專業填報的學生相對較少,如果按照武大統一的招錄分數線一刀切,該專業就會招不滿。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與院校其他計劃在同一批次錄取,平行志愿投檔時實行分類投檔,可以低于本校其他計劃投檔線,不得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在同批次線上計劃不能完成時,可適當降分征集志愿錄取。 農村貧困考生專項計劃增加 有高校對殘疾考生單獨招生 【新政】我省繼續實施國家、地方、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全國規模從5萬人增加到6萬人,我省省屬院校地方專項計劃也進一步增加招生規模。 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由國家統一規定,按照教育部要求,2016年報考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更加嚴格,要求考生的戶籍和學籍必須在實施區域的同一個縣(市、區),而且考生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的戶籍必須與考生在同一個縣(市、區)。 我省繼續保留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幕阜山區、參照執行西部地區政策和參照執行幕阜山區政策的42個縣(市、區)為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但不再將全省鄉鎮中學農村考生納入高校專項計劃報考對象。 考生在申請專項計劃資格時,要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填寫內容、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對有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調查核實,堅決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外,從今年起,在部分辦學實力強、就業形勢好的省屬高職高專院校安排精準扶貧專項計劃,專門招收我省扶貧辦建檔立卡的貧困戶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職畢業生)。通過精準扶貧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同時還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計劃”資金補助。 從今年起,襄陽職業技術學院面向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聽力和肢體殘疾考生進行單獨招生。 【解讀】此舉在于促進教育公平,貧困地區考生上好大學的機會增加,我省也將為殘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同時,精準扶貧專項計劃還是為了幫扶貧困家庭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為貧困戶考生提供優質升學機會,創造穩定就業條件。 |
[發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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