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對于“教育公平志愿者”提出的要求,教育部并沒有予以回應。 于是,家長們想到要通過《行政許可法》的規定促使教育部召開聽證會,公開介紹整個政策的制定過程。 “我們在‘兩會’時搞了一個研討會,請了北大法律系的張千帆教授等專家,在會上有人提到了依照《行政許可法》召開聽證會的途徑。”有參與此事的學生家長透露。 會后,家長在網絡上搜集相關資料,發現此前國內一般都是政府為了漲價召開聽證會,還沒有舉行過這種涉及公共政策制定的聽證會。 “我查了一下《行政許可法》,如果這個政策涉及到重大利益什么的,公民有權利申請。當然,如果教育部愿意開這個先河,做一些事情,那就更好了。”上述家長代表如是說。 “上書”依據 記者在“教育公平志愿者”遞交的申請書中發現,他們訴求有五點:第一,隨遷子女就讀地高考政策出臺及執行的時間;第二,隨遷子女就讀地高考(考試和錄取)資格認定標準;第三,如何保證隨遷子女與本地戶籍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第四,開放隨遷子女就讀地高考制度,會不會引發“高考移民”的大量出現及如何進行有效控制;第五,開放隨遷子女就讀地高考制度,會帶來城市管理的哪些配套措施改革。 在申請書中,明確提出可以依據《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 比如第十九條規定:“起草法律草案、法規草案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草案,擬設定行政許可的,起草單位應當采取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聽取意見,并向制定機關說明設定該行政許可的必要性、對經濟和社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聽取和采納意見的情況”。 對此,有行政法專家表示了不同的看法。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辦)終身教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應松年認為,公民主體就一個公共政策的制定向相關政府部門提出要求召開聽證會,這個在《行政許可法》里面并沒有涉及。 “行政法里面不可能規定這么詳細,這個要是將來出臺一部《行政程序法》估計會好些,現在沒有具體說到,《教育法》里也沒有涉及。”應松年如是說。 但是他也強調,公民向行政部門提出意見與訴求是非常正當的一件事情。“這個不一定叫做聽證會,就是聽取意見吧,這是公民的權利,教育部應該出面聽一下這些家長的意見。” “我們現在征集到的簽名有九萬七千多,還在繼續,希望政府部門能夠聽聽我們的聲音。”上述家長如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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