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尋求刺激,男子李某撥通了政府部門的服務熱線,他說在高考()考點放置了炸彈,要見市領導。警方高度重視,經過仔細排查,發現是虛驚一場。近日,李某被法院判刑二年。 不明來電:24個考點都放了炸彈 今年6月7日,是高考第一天。9時許,一名男子給政府部門開通的服務熱線打電話,要求找市領導通話。男子稱,他已經在本市24個高考考點安放了24個炸彈,并揚言要引爆炸彈,說完就掛斷了電話。接線員王女士立即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幾分鐘后,男子又接連打來兩個電話,還是要求見市領導,否則就引爆高考考點的炸彈。 警方出動上百名警力,還出動了排爆車,對本市所有考點進行檢查。經過排查,并沒發現異常。 6月8日,嫌疑人李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構成犯罪:喝大了亂打電話,獲刑 李某出生于1979年,是吉林省人。今年6月份,他來大連打工,住在一家旅館。 李某到案后供述,6月6日上午,他閑著沒事兒干,就到網吧上網。在瀏覽新聞時,他得知6月7日是高考的日子。晚上,他買了白酒和啤酒,回旅館喝酒。6月7日8時許,李某睡醒后,發現天氣不好,出去也找不到活干,于是他繼續在旅館喝酒,喝了4兩多白酒和1瓶啤酒。 李某說,他當時酒喝多了,腦海里浮現出高考的日子和政府部門的服務熱線,于是他就撥打了電話,具體怎么講的,他已經記不清了。 今年10月初,中山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公訴機關指控李某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李某表示沒有異議。李某在法庭上辯解,案發前,他聽到有人說要在考點放炸彈。李某說,當時他給政府部門打電話,是想把這一情況告知政府部門。 然而,法院經過調查,沒有采納李某的辯解意見。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李某編造爆炸威脅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經構成犯罪。 法院判決 近日,中山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某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東北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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