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際,本著加強管理、嚴格審查、規范程序、服務考生的原則,現就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報名參加高考()工作,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46號)精神,按照我省即將出臺的實施辦法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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