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旦出現大面積堵車并導致大量考生(單一考點1/3考生)遲考誤考事件,可請示省級考試應急中心決定是否增加和延長考試時間。另外,忘帶有效證件可先進入考場考試。 蘭州市公布14類考試安全應急事件及處理流程 考生忘帶有效證件可先考試 昨日,蘭州市下發《蘭州市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確定了14類考試安全應急事件,包括試題(卷卡)運送延誤和遺失泄密、考生個人信息被泄露和盜篡改、互聯網涉考有害信息及利用高科技作弊、交通堵塞導致考生無法按時赴考和考點考場各種偶發事件的具體處理流程。一旦出現大面積堵車并導致大量考生(單一考點1/3考生)遲考誤考事件,可請示省級考試應急中心決定是否增加和延長考試時間。另外,忘帶有效證件可先進入考場考試。 堵車致考點1/3考生遲到可請示延長考試時間 考前,一旦試題(卷卡)在命制、印刷、運輸、考前保管等環節發生被盜、遭搶、遺失、被私自拆啟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或因車輛故障、交通事故和道路阻塞,發生運送延誤時,立即報告上級考試機構和本級應急指揮部,請求公安、交通、保密部門應急響應。關于交通堵塞導致考生無法按時赴考的應急處置,考前應對部分考點周邊交通線路臨時更正調整,開展考試期間交通擁堵整治專項行動,并推出考試期間交通便民措施,設立考試期間交通堵塞監測點,及時報告道路交通狀況。考生、考點和市民一旦發現周邊交通堵塞,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或考點學校、考試機構報告,請求應急響應。公安交管部門應立即啟動交通管制措施,讓考生和考試車輛先行。一旦出現大面積堵車并導致大量考生(單一考點1/3考生)遲考誤考事件,可請示省級考試應急中心決定是否增加和延長考試時間。 考生相貌與兩證一冊不符可禁止入場 在考點考場各種偶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中,如考生忘帶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核查照片與考生本人相符時允許入場考試,通知其家長等將證件送達考點,考后及時核實確認,經核實證件與考生本人不符時,取消考試資格。如發生考生準考證重號,應先穩定考生的情緒,立即報告考點主考,查明重號考生的確切準考證號及考試地點,安排考生進行考試。若發現考生本人相貌與身份證、準考證、考場考生名冊上的照片不符,在考生未進入考場前,禁止其入場;如是開考后檢查發現的,先答題,結束后請場外流動監考人員(巡視員)將考生帶至考點辦公室。如果考生不服從管理或擾亂考場秩序,立即報告主考,請有關人員將其帶出考場并按有關規定記錄。核實情況,如系替考等要求考生寫明情況并簽字;如果考生不寫情況和簽字,告知考生本人違紀情況后,填寫《違規通知單》和《考場違紀記錄單》并簽字上報。 考試中使用通訊工具將進行暫扣 根據預案,試卷啟封前,發現試卷袋口或密封有異常跡象,暫停拆封,立即報告考點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場等候。與監考人員共同將異常情況記錄在案后,啟用備用卷。將有問題試卷交還試卷保管室封存備查,并立即上報上級考試機構。如無備用試卷,按照上級考試機構要求執行,延誤考生的考試時間應予補足。 若發生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工具,如果是進行語音通話的,暫扣通訊工具,立即制止,通知場外流動監考人員(巡視員)調查電話來源,在考場記錄單上做詳細記錄,報告考點主考。對于影響其他考生和考試正常進行的,應當終止其考試;如果是通過文字短信形式進行通訊的,暫扣通訊工具,通知場外流動監考人員(巡視員)保留文字短信等證據,在可能的情況下調查信息來源,在《考場記錄單》上做詳細記錄,報告考點主考;在考場外監測到使用通訊工具傳送答案的,暫扣通訊工具,立即報告考點主考,查找作弊考生。根據監考人員報告的情況,進行相關調查(主要調查是否群體作弊,是否有場外組織人員答題的可能性)、保留相關證據,填寫、送達《違規處理告知書》。對于不便扣留的違規證據,可由考生寫出書面材料說明情況后,退還考生。(記者 馬莉) (西部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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