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考生與監護人(父親或母親)同時具有常住戶籍在陜滿三年的證明”因為陜西2016年高考資格審查通知中的這一項規定,3000余名戶籍及學籍都在陜多年的學生不能參加陜西高考。 以上提到的文件,記者看到是由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公安廳、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2015年11月6日下發的陜教考【2015】3號關于做好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其中針對于隨遷子女規定子女與監護人(父親或母親)同時具有在陜居住的證明,且父母其中一方有在陜繳納養老險的證明。而陜招辦【2015】31號文件對以上文件做了具體說明,其中明確規定“考生與監護人(父親或母親)同時具有常住戶籍在陜滿三年的證名,且監護人之一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險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便于防止“高考移民”。 對于陜西省教育廳出臺的這項規定,家長們表示理解,“但是應該妥善處理我們這些子女戶籍與學籍在陜已經多年,并非‘高考移民’戶,在陜西做的企業也比較大,每年也是陜西的納稅大戶,而且經得起審查,至少請陜西教育在出臺這項規定的基礎上,能夠為我們出臺一些更可行的辦法。更何況去年還在執行子女戶籍與學籍在陜滿三年就可參加高考,雖然今年下發了新文件,但是文件出臺的時間太晚(2015年11月6日),根本沒有給我們做準備的時間,孩子學籍與戶籍一直在陜西,即使返回原籍,也會被拒絕。更何況,馬上到了陜西省高考網上報名的時間(12月1號---7號),希望陜西省教育廳能夠盡快解決我們子女的高考報名問題”。據記者了解,目前的家長和老人為了孫子兒女沒辦法參加考試,已是欲哭無淚,焦慮的徹夜難眠。 昨天晚上,本報記者得知家長們反映后,第一時間以【陜西教育出臺高考新規定 學生高考無著落急死家長】為題,爆料了家長們因為陜西省教育廳出臺的新規定導致他們遇到的難題。之后,這條曝料引起了省教育廳的關注,并做了相關回復。據教育系統知情者透露此政策也有可能是針對預防移民高考設置。 (市場信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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