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挖生源賄賂老師 2005年后,河北省教育廳通過各種方式對跨區招生加以禁止,但屢禁不絕 贊皇縣面臨的跨地區招生搶生源,目前是被河北省教育廳所明文禁止的。 河北省教育廳基教處官員接受新京報采訪時介紹,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隨著升學壓力增大和教育市場發育完善,學生流動就讀增加。到本世紀初,河北高中出現了“挖生源”現象。 綜合多名高中校長描述,“挖生源”主要表現為:高中在招生片區外的各地設點,聘用招生代表,到縣區甚至鄉鎮,向學生許諾金錢和優惠就讀條件;為了拿到初中尖子生的信息和名單,甚至腐蝕個別初三老師。 “這些做法突破了教育工作者道德底線,敗壞了河北教育形象。”石家莊一中校長田運隆稱。 因此2005年,河北省教育廳出臺規定,要求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地區招生,同時對挖生源的行為進行限制。 規定要求“不得在規定招生時間之前,以任何形式提前錄取或給擬錄取的學生做出承諾(如減免學費、照顧分班等)”;“不得以金錢、實物或其他形式收買或變相收買學生”等。 河北省的規定是全國基本通行的做法。部分城市的規定稍寬,允許示范高中在計劃內跨區招生。如北京市規定,普通高中不許跨區招生,示范高中可跨區招生,但招生計劃極為嚴格。 教育學者熊丙奇介紹,限制公辦高中招生范圍,目的之一是為了避免出現“超級學校”,讓最優質生源集中在個別學校,助長應試教育風氣。“挖生源”則是跨區域招生無序競爭的后果。 2008年6月,河北省教育廳組織全省200多所省級示范性高中校長簽訂《規范招生承諾書》。公辦高中不跨市招生成為首條要求,此外還要求不擅自發布招生廣告、不委托個人或中介參與招生等,如違反承諾,校長負全責。 但河北多所高中校長反映:高中校長簽協議后,跨地區招生反而愈演愈烈。為了片面追求升學率,重金購買高分學生、“掐尖子生”等現象則屢禁不絕。 “令贊皇中學這樣的貧困縣高中成為最大受害者,生源大量流失,辦學環境嚴重受挫。”侯樹軍說。 10萬獎勵吸引尖子 學生就讀臨城高中可減免學費,還可享受補助;若考入清華、北大,獎勵十萬元,該校以此搶奪贊皇縣尖子生 自認為是“受害者”的贊皇中學,面臨最直接的挑戰是外市、縣高中違規跨區搶奪贊皇縣的“優質生源”。 侯樹軍的辦公室里至今放著一個裝滿“戰利品”的編織袋——那是去年從違規進入贊皇招生的臨城中學老師處“繳獲”的。里面有贊皇縣一些初中平時測評考試的成績單,學生家庭住址和電話冊,上面還有學生報考意向的備注。 其中有一份臨城中學與贊皇縣中考生簽訂的“重金招生”協議,是在簽協議現場,被贊皇中學的老師“截獲”的。 這份協議規定,學生就讀臨城高中可減免學費、住宿費;還可按中考分數享受校方從1000元到3000元不同的補助;若考入清華、北大,學校獎勵學生本人十萬元(含入學時一次性補助)。 臨城縣在贊皇縣南部,屬邢臺管轄,兩縣接壤。臨城中學是河北省省級示范性高中。根據河北省規定,公辦高中不得跨區招生。 臨城中學黨總支副書記仝孟辰7月5日向新京報記者解釋,進贊皇招生系教師個人行為。目前學校已經杜絕出現違規行為。 類似的情況時有發生,河北省教育廳基教處2011年7月15日的一份通報顯示,衡水市第二中學、臨城中學、石家莊二中分校等三所學校,派員到本市域外,采取不正當手段搜集生源信息,并在異地設點提前招生。 招生人員通過到學生家庭或打電話、亂發廣告、許諾獎勵錢物、承諾編入重點班等方式,違規拉攏生源,嚴重擾亂招生秩序。 前述三所學校被全省通報批評,省教育廳責成其立即退還違規招收的學生。 分校打主校牌子 為逃避省教育廳的限制政策,部分“超級中學”創辦公辦民助的分校,在外地招生 目前河北教育部門和各高中對其他高中跨區違規招生都非常警惕,于是部分高中開始尋找更穩妥的手段搶奪生源。 由于省教育廳規范招生的文件,針對的是公辦普通高中,而對民辦高中并無限制。于是,部分熱門高中創辦了“公辦民助”分校,以民辦學校的身份,打著公辦名牌高中的牌子,跨地區招生,逃避政策管制。 辦有民辦分校的高中往往實力雄厚,高考成績驕人,被人們稱為“超級中學”。例如石家莊二中辦欒城中學,衡水中學辦滏陽中學。 以衡水中學為例,其官方網站的介紹中稱,滏陽中學是依托衡水中學于1999年組建,并經省教育廳批準成立的公辦民助高級中學。 滏陽中學的宣傳材料稱,“學校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的……均與衡中同時進行。”“學校任課教師由衡中骨干教師擔任。” 此類公辦民助學校對生源的吸引頗為有力。河北省教育考試院一組高考報名數據顯示,2010年~2012年,河北全省除衡水外,各市報名人數均呈逐年下降趨勢,只有衡水的數據卻逐年上升。 “民辦高中要求‘四獨立’:獨立法人、獨立校園校舍、獨立核算、獨立辦學。”河北多位高中校長表示,滏陽中學以衡中名義招生,高考成績宣傳與衡中合并,“屬于打擦邊球,應規范。” 邯鄲一中一位不愿具名的老師說“就這個問題,各校多次向省教育廳報告,但省廳答復說,衡水中學是公辦高中,并無跨區招生行為。滏陽中學是公辦民助學校,允許跨區招生。” 這位老師建議規范公辦民助高中招生行為,公辦與民辦高中的招生應分開,不得相互代招,公辦學校不得參與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不能以舉辦、參與舉辦或參股公辦學校的名義招生,也不得為公辦學校招生。 河北教育行政主管相關人士表示,今年河北公辦民助學校清理規范工作已展開,將規范民辦學校的招生辦學行為,要求相關方案6月30日前上報河北省教育廳。 有家長問,孩子有這個(跨市就讀)需求,為什么不讓流動?這個限制性規定的法律依據是什么?我們只能說,是依據河北省的狀況,主要是為了規范秩序。教育部從來沒有對高中招生范圍作出規定,我們找了半天也找不到上位法,高中不是義務教育,跟大學一樣,大學招生怎么不劃地方?——河北省教育廳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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