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發 2013年6月教育部()公布的《關于推進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意見》提出,將“學業負擔狀況”作為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的指標之一予以監測。然而,正處于起步階段的我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在制度建設過程中的一些重要問題尚未得到應有的重視。作為一項復雜的工程,課業負擔監測制度的科學性、政策性、實施主體,監測結果的利害關系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價值的充分實現。 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是指對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及其影響因素進行全方位的、常態的檢查和測評,并將檢測結果予以公告和反饋,對相關責任人實施激勵與問責的制度。筆者以為,建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的意義并不僅僅在于監督檢查學校對相關減負政策的執行情況,以強有力的手段落實相關的減負規定,而在于為減負提供科學依據,提升減負的針對性、有效性。與此同時,建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對于還公眾知情權,形成協同減負局面亦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價值。 健全監測體系 落實減負政策 一直以來,減負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落實不力的問題,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目前尚缺乏與減負規定相配套的、有效的監督檢查機制和測評體系,缺少對不執行減負規定的具體懲罰措施和有效執行減負規定的獎勵辦法。 切實落實減負規定的關鍵在于形成與之相配套的、科學的檢測體系與長效的監管機制。具體來說,也就是要建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通過該制度對各個地區和中小學校減負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持續的監督檢查,對學生課業負擔的實際狀況進行常態的檢測評估,并依據檢查、測評的結果,對減負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追究相應的責任,以強有力的檢測體系與獎懲機制,保證減負政策落到實處。 提供科學依據 提升減負實效 了解掌握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是科學減負的前提。然而,由于學生課業負擔的復雜性,決定了減負是一項復雜的工作,需要建立在對學生課業負擔的系統檢測和分析研究的基礎之上。只有從多個方面對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及其影響因素進行科學的檢測和深入的分析研究,才能夠從學生課業負擔的實際情況和存在的具體問題出發,有的放矢采取減負措施,既有效降低學生的課業負擔,又保證教育質量,實現減負不減質或者輕負高質的預期目標。 建立課業負擔監測制度的目的并不只是提供一個關于學生課業負擔狀況的終結性報告,更重要的是為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優化課業結構和提升課業的有效性提供科學依據和對策。對教育行政部門而言,通過對學生課業負擔的科學檢測,全面準確地把握學生課業負擔的具體狀況和相關影響因素,在剖析學生課業負擔真實情況的基礎上發現問題與不足,能夠為減負政策的制定提供客觀的依據。對中小學校而言,通過學生課業負擔檢測結果的反饋,能夠幫助學校更加深入詳盡地了解本校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及其存在的問題,進而采取更具針對性的措施推進減負工作。 還公眾知情權 合力推動減負 一直以來,由于缺乏有關學生課業負擔狀況的科學數據與權威信息,或由于信息傳遞渠道不暢,導致公眾難以對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作出客觀的判斷,對減負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也缺乏深入的認知。與此同時,由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并未做到公開透明地將減負政策執行的細節、執行的進程以及執行的結果公布于眾,社會公眾的信任度隨之降低,進而配合度也會降低,如此必定會增加減負工作的難度,使得執行過程步履維艱。建立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對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進行常態檢測,并將科學的學生課業負擔檢測報告予以公告,還公眾(尤其是有切身利益的各位家長、學生和教師)對學生課業負擔狀況的知情權,不僅可以吸引公眾深入了解減負政策,而且會使公眾有效監督學校和政府部門的相關行為,在順暢表達自身訴求和意見的同時,對政府、學校的減負措施予以配合,通過共同努力推動實現減負目標。 巧妙設計制度 保障監測質量 從建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的意義出發,建立課業負擔監測制度首先必須包括檢測制度、舉報與征求意見制度、公告與反饋制度、激勵與問責制度等幾個具有內在聯系的方面。 建立監測制度的中心任務在于規范學生課業負擔檢測過程的各種活動,這是保證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具有權威性、公正性的重要技術前提;建立舉報與征求意見制度的意義在于及時了解家長、學生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訴求和建議,通過集思廣益改進和完善減負措施;建立公告與反饋制度不但可以保障公眾對學生課業負擔狀況的知情權,接受社會監督,滿足公眾問責的要求,而且可以幫助行政部門、學校和家長對學生課業負擔狀況作出客觀準確的判斷,為教育決策的制定提供客觀數據和科學依據;根據課業負擔監測的結果,對相關責任者實施問責,實行必要的獎懲措施,可以進一步推動各級政府和學校擔負起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的義務。 梳理影響因子 科學設計指標 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建設是一項復雜的工程。課業負擔監測制度的科學性、政策性、實施主體,監測結果的利害關系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價值的充分實現。 學生的課業負擔是指學生實際承擔的課業責任、任務以及由此帶來的身心感受和壓力。因此,對學生課業負擔的監測需要從客觀負擔與主觀負擔兩個方面來進行。從當前課業負擔檢測的實踐來看,出于落實減負政策,規范學校辦學行為的需要,一些地方已經設計的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檢測內容主要局限于客觀的課業任務和完成時間,而未涉及學生主觀的課業感受與壓力。筆者認為,為全方位了解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全面實現課業負擔監測制度的價值,有必要在課業負擔檢測指標中增加學生課業感受、課業壓力方面的內容。 另外,一些地方的檢測內容中除課業負擔外,還包括了招生秩序、按考試成績對學生進行排名等影響學生課業負擔的因素。筆者認為,為了保證檢測的科學性,不宜將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與影響學生課業負擔的因素混為一談。 由于減負既需要以準確了解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為前提,又需要深入把握影響學生課業負擔的因素。因此,為了促進課業負擔檢測指標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滿足多方面的需要,相關檢測指標應從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和影響學生課業負擔的因素兩個方面加以設計。 引進第三方機構 保證客觀公正 自我國一些地區嘗試建立本區域的課業負擔監測制度以來,大多數地區確定的課業負擔監測實施主體為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即由教育行政部門代表政府直接負責實施學生課業負擔監測。這一模式有一定的優勢,由于教育行政機構具有嚴密的體系性,機構內部更多體現為權力與責任的垂直聯系,因而能保障學生課業負擔監測的系統性。但其不足也是不爭的事實,主要表現在:由于監測主體都是利益相關群體,檢測結果難保客觀公正。同時又由于教育行政人員往往不具備專業調查評估知識,難以保障課業負擔檢測的專業性,其檢測結果往往只具有行政體制內部的有限合理性。為解決這些問題,有必要引進第三方專業調查檢測機構,即由政府機構以項目的形式委托給大學、研究機構或其他民間專業機構開展學生課業負擔的檢測。該模式的優點在于決策層授權、各方廣泛參與、形式靈活、費用不高,同時又能夠有效保障學生課業負擔檢測的專業性和公正性。 完善監測制度 地方不能缺位 有研究表明,學生的課業負擔在不同地區、不同學校不盡相同,在具體課程、學生個體的承受能力上分布也是有差異的,同時還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單憑國家層面的宏觀課業負擔監測難以全面反映全國中小學2億學生的課業負擔狀況,也無法落實、厘清各級政府在課業負擔監測上的權力與責任,更不能把課業負擔監測的結果及時轉化為基層學校減負工作的重要信息。為此,我國不僅需要建立國家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而且需要有效推進區域性課業負擔監測制度的建設和完善。 目前,我國的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尚處于起步階段,其建設尚缺乏強有力的國家政策支持和具體指導。因此,為在全國推動建立課業負擔監測制度,保證其規范性、穩定性和權威性,筆者認為有必要從國家政策層面對該制度建設的整體思路和基本框架作出規劃和設計,為該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提供更為具體的指導和規范。(李虎林 作者單位:西北師范大學教育學院) 【鏈接】 自2011年以來,陜西省、山東省、四川省成都市、重慶市渝中區等地在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建設方面邁出了實質性步伐,其探索及形成的經驗對其他地方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強化區縣的主體地位和責任 2011年,陜西省教育廳制定并印發了《縣區教研機構監測義務教育學校學生課業負擔實施方案》,對區縣義務教育學校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進行了整體設計和指導規范,特別強調區縣和學校在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建立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和責任,明確提出縣(區、市)教研室是義務教育學校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工作的主體。 點評: 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課業負擔監測制度的積極推進、整體設計和統籌指導,是區域性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建立的基礎,而區縣和各個中小學校主體地位的強化和對相關責任的擔當則是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建立和有效發揮作用的重要保障,課業負擔監測和減負工作能否有效開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區縣和中小學校能否積極擔當起自身的責任。 監測過程方式力求科學便捷 自2011年起,成都市教育局每年組織一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課業負擔監測。監測采用隨機抽樣的方式選取學生、家長及教師作為監測對象,利用網上數據采集系統進行。 山東省的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通過隨機抽取在校學生或其家長電話號碼進行訪問的方式進行,由山東省社情民意調查中心訪問員按電話隨訪問卷逐項訪問并記錄。 點評: 中小學課業負擔監測的科學性和便捷性是保證監測質量和監測實施過程順利高效的基礎。運用計算機、電話等現代信息技術代替傳統的人工調查方式進行課業負擔監測,極大地縮短了調查時間,提高了數據匯總和分析的效率,是課業負擔監測方式上的進步。與此同時,將監測對象確定為中小學生和家長,保證了課業負擔測評的可信度。 重視監測數據的分析及使用 成都市教育局在監測數據采集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將向各區(市)縣返回監測數據,集中監測結束后,各區(市)縣要撰寫報告,形成結論,并根據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專項督查建議。 2012年山東省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結束后,山東省教育廳將監測結果在山東省教育廳網站公布,同時將課業負擔監測調查報告作為所屬各地教育決策的參考依據。 點評: 建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制度,只有對監測數據作出全面深入的分析,形成報告,才能為減負工作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只有將監測結果向社會予以公告,才能引起公眾參與和監督減負工作,只有根據監測結果對相關責任方予以獎勵和問責,才能切實規范辦學行為。(李虎林) (中國教育報 李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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