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統招生60%為指標生 普通高中錄取學生包括統招生和擇校生。根據省政府要求,2012年,我市繼續將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中統招生計劃的60%分配到高中服務區內各初中學校(即指標生)。分配原則是:初中畢業生人數和初中學校素質教育工作評價得分各占50%。其中,初中學校素質教育工作評價要將學生家長對初中學校辦學滿意度測評結果作為重要指標,所占權重不得低于10%。 市屬普通高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先由市教育局根據指標生分配辦法分配到奎文區、濰城區、高新區、原經濟開發區和市屬初中學校,然后再由各區教育部門按要求分配到所屬初中學校。指標生錄取標準今年仍有下限,不得低于擇校生錄取標準。 據了解,為了促進教育公平,從2013年起,原則上指標生應是初中一年級即在畢業學校入學并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進城務工等因素而正常轉學的學生也應在畢業學校連續學習兩年以上,并有符合規定的學籍檔案。另外,從2011年入學的初一學生起,到公辦初中學校擇校就讀的學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標生政策。 高中職校可統一填報 2012年,濰坊市高中招生工作的變化之一是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將統一填報志愿。也就是說,中考考生志愿將有兩類,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具體由各縣市區確定。 往年中考招生中沒有列入職業教育招生,學生在中考后填報志愿時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而從今年開始,中考后學生填報志愿時,普通高中志愿和職業學校志愿統一填寫(職業學校春季招生的學生,不需填志愿,只需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錄取時,普通高中、職業學校分別錄取,首先按普通高中志愿錄取,所以考生可以大膽地填報職業學校志愿。 高中學校錄取時,仍根據等級組合錄取,嚴禁以賦值、代碼等形式進行變相錄取。等級組合錄取即把綜合素質視為一門學科,將其與各學科分成三至五個組合,一般分三個組合:綜合素質與語數英為第一組合,體育與健康和物理、化學為第二組合,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為第三組合;每個組合內各科成績可等值互換。比如,如果某高中要求第二組合科目全部為B等,若考生物理為C,化學為A,則可以讓化學降一個等級,物理升一個等級均為B。是否互換由各招生學校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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