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兩會”期間,教育一直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高度關注的領域。人大代表丘育華建議小學入學年齡限制放寬半年,即把小學入學年齡規定從當年8月31日前滿6周歲,調整到下一年的2月28日前滿6周歲。這樣一來,將使原來因出生時間在8月31日之后而導致入學時點相隔近一年時間縮短為半年。 此建議一出,立即引起家有學齡前兒童的父母的極大關注,特別是家有在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據一項網上調查顯示,超過7成網友對此建議表示贊成。把小學入學年齡限制放寬半年確實有合理之處,其中,最大的好處就是不會導致孩子遲出生幾天,就要晚入學一年,這樣就不會出現娃娃在9月前扎堆出生。有觀點認為,調整到2月28日,那2月29日或3月1日出生的又該有意見了,的確,設立任何一個日期節點都會有人不滿意,那相比起以8月31日為節點入讀小學就要等一年來說,以2月28日為節點只需等半年,相信更多家長會愿意接受后者。 有觀點認為,放寬入學年齡限制,并不能真正解決這一問題。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則是實行彈性入學制。比如,美國的小學入學就實行彈性入學,允許5至7歲的孩子的監護人,根據孩子的身心和智力發展情況,自主選擇入學時間,這可以避免“一刀切”產生的把適合上學的學生拒絕在校門之外、把不太適合上學的學生趕進校園的情況。彈性日期好是好,家長是讓孩子推遲還是提早入學,這個選擇的主動權就交給了家長。但這種彈性入學在中國很可能產生的結果是,大部分家長會讓孩子一到5歲就去上學,不管孩子條件是否達到,因為“不輸在起跑線上”的觀念已扎根在家長心中。因此用好選擇權,前提是需要家長恢復理性,不能對于孩子的成長急功近利。 以目前的現狀而言,實行彈性入學還不太現實。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7周歲。”法律條文里并沒有明確規定8月31日前滿六周歲,所以8月31日這個日期是如何確定的?能否請有關部門明明白白地告訴家長,好讓家長心服口服。至于這個“一刀切”的時間節點,真心希望有關部門好好研究一下,是否也能如同放假調查一樣來個全民大調查,廣泛聽取民意后再做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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