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公布《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指出,臺風黃色以上或者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應當停課。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校上課;在校學生(含校車上、寄宿)應服從校方安排,校方保障在校學生的安全;上學、放學途中的學生應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 意見稿規定,學校、醫院、企業、礦區、車站、機場、港口、高速公路、旅游景點等場所的管理單位在收到當地氣象臺站發布的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應當利用電子顯示裝置、廣播等途徑,及時向公眾傳播。另外,鼓勵有關企業參與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播發設施的建設。 意見稿明確了天氣預報預警統一發布制度,規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向社會統一發布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同時,可能發生氣象災害時,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應當進行加密觀測,組織跨區域預報會商和監測聯防。 |
[發布者:yezi] | ||
相關閱讀:
·廣東明確暴雨紅色預警生效時中小學校應停課
·專家:男老師占小學老師三成比較理想
·“國內中小學教育學習現狀”調查報告發布
·中小學關注:開學前扎堆圖書館 眾生相抄作業
·滬小學一年級《語文》 刪去8首古詩 沒必要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