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遼寧初高中評選省優秀學生畢業年級名額不能過半 11月13日,遼寧省教育廳公布了“評選2013-2014學年度遼寧省普通中小學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三好班級和普通高中省級優秀學生”的通知。評選條件與上一年度相比,高中階段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評選條件中,除了總成績要達到優良,還重點強調了綜合素質要達到優秀。 按照之前省教育廳下發的相關文件,高中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高考()加10分,省“三好”學生(優秀團員)、省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在中考中享受加5分的政策。但從2015年開始,省“三好”學生(優秀團員)、省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在中考中享受加5分的政策將被取消。 在評選條件中,與上一年度相比,本年度并沒有太大變化,僅對高中階段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評選條件進行了微調。上一年度的評選條件中強調了學科總評成績要達到優良,本年度的評選條件中,除了總成績要達到優良,還重點強調了綜合素質要達到優秀。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評選時,不得集中分配給畢業年級。普通中學初、高中畢業年級學生所占名額比例不得超過50%。嚴禁把名額集中使用在個別縣(市、區)或學校,尤其是普通高中優秀學生名額一所學校不得超過一人,并逐年在各普通高中學校中輪流分配。同時,省教育廳強調,對弄虛作假、不按規定程序和條件推薦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被推薦者榮譽稱號,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 丁 寧 實習生 顏宇佳) (沈陽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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