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30日,海口市考試中心發布了2014年報考省、市級普通高中學校優惠條件和加分規定。海口市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文體特長生、擇校生,各項優惠政策均不享受。獲市級獎勵考生只享受市級學校優惠。 符合以下各類條件的考生,給予在各考試學科原始分總分上相應加分照顧(符合多項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符合以下七類情況中的任何一小項者,加5分:1.現駐三沙市的軍、警部隊現役軍人和有關單位干部職工(駐島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子女;2.初中階段獲得省級或市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宋慶齡獎學金的考生,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省級二等獎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的考生;3.初中階段獲得海南省教育廳或海口市教育局級組織的3人以下(含3人)藝術競賽二等獎以上或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六名、集體項目前三名(上兩場以上)的考生;4.因公犧牲或一級至四級殘疾的軍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5.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子女,見義勇為傷殘且傷殘等級為1—4級的人員或子女;6.農村獨生子女戶、純二女結扎戶的子女。7.報考海南僑中的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胞子女。 |
[發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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