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分優錄”,一個廣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話題。近期,一些不合理的加分現象逐漸曝光:先有河南、遼寧等地體育特長生被質疑“分量不足”,部分學生主動放棄加分資格。 教育部進行的“三調整、一規范”,收到顯著效果。但是,從今年實施的情況看,似乎還有“水分”可擠。如地方項目還可以進一步削減甚至像天津等6省市那樣全部取消;思想品德加分因操作困難也應予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只保留重大比賽優勝者直接加分(需對哪些屬重大比賽項目一一認定),而二級運動員的加分則可取消。因為中學的體育尖子——如果真是尖子,還有高水平運動員的渠道錄取,其優惠幅度更大(通過省測和學校測試的,分數達二本線可上一本,特別優秀的以達二本線65%的分數讀一本)。 系統整治加分之亂,確保加分政策執行不走樣,還必須從政策制訂、措施設計到程序步驟、操作規范都予以明確規定,使加分操作的每一步都具備“可追溯性”,通過建立完備的公示制度、調查制度,調動社會和輿論來進行監督,使加分腐敗無處遁形。同時進行責任追究,可請紀檢監察部門介入監督,無論哪個部門認定的資格,無論何時組織的測試,一旦弄虛作假,則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責任、嚴厲處罰。要讓加分認定從“香餑餑”變成“燙手山芋”,只有每個環節都規范操作才不會燙手,熱衷“參與”的人自然就會減少了。 總之,我們應該相信,客觀看待中高考加分在社會轉型時期特殊的歷史作用,正視問題,厘清亂象之源,明確管理責任,規范操作程序,強化監督管理,就能使中高考加分走上決策民主化、操作規范化、過程透明化、監督社會化的正確路子,確保其公平和科學。 |
[發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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