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6月28日訊 記者余瀛波 國家網信辦今天發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加強對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信息服務的規范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這位負責人介紹,應用程序已成為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主要載體,對提供民生服務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少數應用程序被不法分子利用,傳播暴力恐怖、淫穢色情及謠言等違法違規信息,有的還存在竊取隱私、惡意扣費、誘騙欺詐等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社會反映強烈。 《規定》明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信息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 《規定》要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應用程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應用程序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同時,《規定》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人民團體積極運用應用程序,推進政務公開,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該負責人強調,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自覺接受公眾監督,為網民提供安全、優質、便捷、實用的信息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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