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1月18日專電(記者付永剛)河南省招辦近日發出關于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通知,要求學校推薦保送生要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一名學生只能推薦到一所高校;中等職業學校省級優秀學生須參加對口生報名,不得參加普通類考生報名。 根據通知,保送人選和擬錄高校確定后,學校須填寫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薦表,經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審核蓋章后,一份由中學寄送高校,一份在4月5日前報省招辦。 按照要求,各省轄市、縣招辦要對本地中學推薦的保送生對照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布的獲得保送資格名單和獲得保送資格的獲獎證書原件進行審核,審核資格時要審核考生是否有預錄通知書,并填寫《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保送生名冊》,于4月5日前報省招辦。 保送生錄取復核工作將于4月中旬進行。凡被高等學校擬錄取的保送生,省招辦將對有關保送資格進行復審。經復審無誤后,在省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示兩周,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公示無異議后,將于5月5日前辦理錄取手續。已經錄取的保送生不能再參加高考。 (人民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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