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中心幼兒園坐落于市中區樂山小區內,解決了周圍很多適齡兒童的入園問題。 濟南市教育局規定,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幼兒入園掛鉤的建園費、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入園押金等其他費用。5月13日,省城一幼兒園的幼兒家長向本報反映,去年她的外孫女去市中區一幼兒園報名時,園方收取了1000元“周轉金”。今年春節后,孩子因故轉園,園方卻拒絕退還“周轉金”。 家長反映:報名交了千元“周轉金”,退園時不退 13日,省城居民劉女士向記者反映,去年6月,她的外孫女從一家幼兒園轉園到了市中區樂山中心幼兒園。幼兒園除收取了兩個月700多元的費用外,還另收了1000元錢的“周轉金”。 當年9月,劉女士的外孫女入園。“入園后,老師就勸著讓孩子再花錢報班,有美術班、黃金閱讀班等等?!眲⑴空f,春節前,她又花500元錢給外孫女報了一個黃金閱讀班。 春節后,因為孩子媽媽去外地工作,孩子再次轉園到了一家寄宿制幼兒園。孩子媽媽去樂山中心幼兒園辦理了退園手續。但1000元“周轉金”和500元報班費用,當時幼兒園沒給退。 近日,家長前往樂山中心幼兒園討要相關費用,從幼兒園拿回了500元報班費用,但1000元“周轉金”園方并未退還。 園方表示:收取“周轉金”,已和家長簽過協議 5月13日,記者來到市中區樂山中心幼兒園。該園負責人表示,該園屬于街道辦園,自收自支,沒有一分錢財政撥款。因為是濟南一類園,今年3月幼兒園收費價格調整后,現在每名幼兒每個月的保教費為390元。 對于為何收取“周轉金”、收“周轉金”是否符合規定,該負責人表示,幼兒園名義上為公辦性質,但因為沒有財政撥款,生存壓力很大,“全部靠孩子吃飯”。 該負責人說,2011年1月,該園升為濟南市一類園,每月保教費171元,而之前,才140多元。全園共200名幼兒,當時每個月也只有2萬多元錢的保教費。但每個月僅給老師交保險,就要兩萬多?!翱梢哉f,幼兒園在夾縫中生存,很不容易?!?/P> “實在是沒有辦法。”該負責人坦承,之所以收“周轉金”,等于這筆錢先收上來,幫著幼兒園周轉周轉資金,等幼兒畢業后再退還家長。同時,她也承認,按照教育部門的規定,并不允許收取“周轉金”。另外,她解釋,收取“周轉金”也是為了避免一些家長拖欠學費。“因為費用一個月一繳,有的家長就拖著不繳?!?/P> 劉女士外孫女的“周轉金”,為何退園時不退錢呢?該負責人表示,當初幼兒報名時,孩子媽媽已與幼兒園簽訂協議,其中對“周轉金”有明確規定。 記者看到了名為《樂山幼兒園入園、退園管理協議》的文件:畢業生憑收據辦理“周轉金”退費手續,中途退園的幼兒“周轉金”不予退還。協議最下端還有幼兒姓名、家長姓名的簽字和手印。 教育局回應:“周轉金”不該收,協議違背政策 對此,13日,市中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幼兒園不應收取所謂“周轉金”,如果收了,應退還家長。 市中區教育局托幼辦相關人士說,如果幼兒園不退還家長“周轉金”,家長可以向物價局舉報。 今年3月1日,濟南市剛剛調整了幼兒園收費標準,另外還規定,幼兒園不得在園內時間以開辦特色班、實驗班和興趣班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幼兒入園掛鉤的建園費、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入園押金等其他費用。 就幼兒園與家長簽訂的協議,省城律師高富國表示,這種協議一是違背政策,二是違背家長的真實意愿,屬于可撤銷合同。 “家長與幼兒園相比,明顯處于劣勢地位,而幼兒園正是利用了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了家長為孩子及時入園的急切心情,強加給家長的不平等不公平協議。對家長而言,簽訂這樣的協議是不情愿的?!备吒粐硎?,對家長繳納的“周轉金”,幼兒園必須退還。“不能因為辦學資金緊張,而向家長收取所謂‘周轉金’,這屬于幼兒園巧立名目收費?!?記者 李飛) (齊魯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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