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中一年以上學習經歷并取得學籍 “門檻”最低 11月30日,江西異地高考方案出爐。根據該方案,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歷并取得學籍的,可就地報名參加高考,并享受與江西省戶籍考生相同的招生錄取政策。方案對隨遷子女父母的職業、住所、社保都未作具體要求。據了解,此政策自2014年開始實行。 重慶:三年連續完整學籍 家長有合法穩定職業、住所 重慶是全國異地高考政策發布較快、實施最早的直轄市。12月19日,重慶市教委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重慶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重慶參加高考方案將從2013年開始實施。方案規定,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重慶參加高考,需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籍并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 河北:兩年本省高中學籍即可 2013年起實施 河北省近日出臺《關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與公布政策的多數省份要求考生具有3年高中學籍不同,河北省異地高考政策放寬了對考生的條件要求,只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該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另外,方案還規定,隨遷子女在河北報名參加中考,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湖南:自高一就讀并取得學籍 提供父母居住證 12月24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審批并轉發了《湖南省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辦法》,并定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方案明確了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條件: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證書通過注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另外,本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高考,既可在學籍所在地報考,也可在戶籍所在地報考。其報考時,需提供相應的學籍或戶籍證明材料。 多地異地高考政策正在制定中 預計年內發布 其它多個省份也在緊鑼密鼓制定方案,天津、遼寧、內蒙古、浙江、江蘇、云南等省區市均宣稱會在2012年年底前出臺隨遷子女異地高考方案。 在江蘇,異地高考方案已初步形成,由于其中涉及的部分規定,可能與早前相關部門已有的規定存在沖突,所以目前仍在具體調研和論證中。目前雖然方案具體內容尚未公布,但該省教育部門人員表示,對2013年參加高考的隨遷人員子女不會造成影響。這就意味著,目前按照現有程序報名參加高考的這批考生,在方案出臺以后,依然有望按照異地高考方案參加2013年的高考。 遼寧省則表示將在2012年內公布方案細則。目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遼寧省參加高考報名的相關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相關人員表示,方案雖然將于年內公布,但是尚未最終確定異地高考政策是2013年還是2014年開始執行。 廣東省是是外來務工人員第一大省,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學生達到365.4萬人,因此廣東異地高考方案一直備受關注。12月25日,廣東省教育廳組織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省政府參事和專家座談,就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異地高考的意見再次聽取意見。據了解,廣東異地高考政策正在加緊制定中,即將出臺。 12月1日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的開始,“本市戶籍考生和2012年12月5日前完成外地轉京戶口在京落戶考生”可報名參考,非京籍考生則被北京市教委建議“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北京市教委透露,異地高考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正在提交北京市委市政府審定。 上海官方則透露,異地高考方案將采用積分制,綜合考慮外來務工者在滬的職業情況與其隨遷子女的就讀年限。將統籌考慮隨遷子女父母在上海的合法穩定工作、合法穩定住處、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的就讀年限等情況,通過綜合積分,確定其是否達到在滬參加中高考的條件。 (中新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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