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報名參加高考應在當年高考報名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學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2014年,那些隨遷子女可以在廣東報名參加高考()? 答: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居住證、按規定在廣東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2014年在廣東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中、技校)畢業,并有3年完整學籍的,可報名參加“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報考高職院校。 隨遷子女如何辦理高考報名手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報名參加高考應當在當年高考報名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相關的證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學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隨遷子女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二)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三)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深圳市報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證》); (四)父親或母親在我省累計繳費3年以上(含3年)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材料; (五)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中考及在父親或母親就業所在地市的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有關證明。 合法居住須提供那些證明材料? 答:隨遷子女報名參加高考時,提供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具體包括: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就業地和居住地不同的,其合法穩定住所如何審核? 答: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地和居住地不同,其隨遷子女符合學籍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合法穩定住所由居住地房屋主管部門審核認定,相關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協助辦理審核手續。 隨遷子女是否與戶籍考生同等錄取待遇? 答:符合參加高考升學考試準入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在廣東參加高考的,與廣東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羊城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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