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楊國慶)9月30日,自貢市大安區召開新聞通氣會,就9月11日群眾舉報的陽光貝貝幼稚園向幼兒提供“疑似變質食品”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了通報。有關部門的食品檢測結果表明,該園有8個批次食品不合格,大安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陽光貝貝幼稚園行政處罰,并責令該園全面整改;該園園長曹某某不再擔任幼兒園園長,該園也不再繼續辦學。 9月11日,幼兒家長在陽光貝貝幼稚園食品保管室發現八寶米、綠豆等生霉長蟲,隨即向相關單位電話投訴。該園給幼兒食用“工業鹽”、“毒大米”、“餿面條”等說法在家長中迅速擴散。事發后,當地衛生、教育、藥監等部門工作人員對現場食品進行封存、抽樣和送檢,對該園的全體在讀、在冊幼兒進行專項體檢,并依法展開調查。 19個批次食品被送往自貢市疾病控制中心檢測,其檢測結果為:13個批次合格(其中5個熟食品均為合格),紅米、府川香醋、八寶粥〈生〉、花生仁、綠豆、糯米6個批次食品原料感官不合格;旭旺牌料酒和蓉沙類食品因超過保質期,直接判定為不合格。此外,對標識為“加碘食用鹽”的大包裝鹽,經國家輕工業井礦鹽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檢驗,“質量指標不符合加碘精制食用鹽規定,但符合未加碘精制食用鹽規定。” 參加專項體檢的450名幼兒,絕大多數指標正常,經醫生診斷門診54人次,其中取藥治療27人、住院治療6人。從幼兒體檢情況和患病幼兒臨床癥狀看,未出現進食變質食品后短時間內集體性嘔吐、腹瀉等急性胃腸道反應。省衛生廳專家組根據體檢結果和幼兒臨床資料會研后,作出綜合性結論意見:“霉變食品原料、未加碘食用鹽與所檢兒童異常臨床資料無關。” 鑒于陽光貝貝幼稚園在食品安全、幼兒保健衛生等方面存在管理問題,經政府協調,雙方自愿,陽光貝貝幼稚園不再繼續辦學,其場地和資產租賃給另外一家辦學機構,創辦“自貢市大安區科迪城袋鼠媽媽仁和幼兒園”。 此外,大安區紀委、區監察局決定對區教育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8名責任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等黨紀政紀處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實施問責。 新聞回顧: 傳自貢一幼兒園長期給幼兒食用變質食物 記者接到網友爆料稱,自貢市大安區陽光貝貝幼稚園給小朋友吃“毒大米”、“餿面條”。記者趕到現場已是深夜10時,家長們把陽光貝貝幼兒園圍了個水泄不通,據圍觀群眾稱該幼兒園長期給孩子吃發霉變質的“毒大米”、“餿面條”,導致孩子經常莫名的肚子疼和拉肚子、不吃飯等癥狀,但到醫院又查不出原因,一位家長無意中發現這些變質食物,就用手機拍了照片>>>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四川在線-四川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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